林佳瑩律師於NMEA新媒體暨影視音發產展協會2022年論壇分享 「律師看律師劇」的經驗。
「律師在法律工作之餘,是否還是會觀賞法律劇呢?」這是一個令人好奇的問題。
根據自己以及觀察身邊律師的經驗,林律師認為律師劇的TA(Target Audience)不應該設定為「律師」,而是「一般大眾」。
因為律師平常自己就主演律師劇,下班之後還繼續追律師劇的話,可能會有「繼續上班」的錯覺。
林佳瑩律師分享自己喜歡的律師劇「非常律師禹英禑」,這是少數林律師有追完的韓劇。
該劇背景設定在大律師事務所,從環境設定到人物描繪都相當寫實,也讓林律師回想到過去在大事務所工作的日子。
因為工作相當忙碌的關係,同事間都是互相幫助,與其說是「競爭關係」,倒不如說具有「革命情感」。
該劇首先會勾起觀眾的好奇心(「一個患有自閉症、不擅與人溝通的女生,如何成為律師呢?」),也會讓人有繼續追下去的動力(涵蓋親情、友情、愛情的各種軸線)。
或許就是這齣戲劇成功的原因:讓你的觀眾產生好奇心打開螢幕、讓你的觀眾產生追劇的動力。
真實案件當中的「法律議題」相當複雜困難,法庭上的「辯論活動」也充滿專業術語,
如果直接把真實案件搬上螢幕,可能不容易吸引一般大眾。
林律師認為,法律劇需要有一些「法律以外」的元素,而這些元素必須是能夠吸引觀眾的眼球的。
因此,「誇張到脫離法律現實」是可以被接受的。
例如,不擅溝通的自閉症患者如何做好最需要溝通的律師工作?(韓劇「非常律師禹英禑」)
如何成為從來沒有敗訴過的律師?(日劇「legal high王牌大律師」)
如果起訴後定罪率是99.9%,如何成為那0.1%?(日劇「99.9%不可能的翻案」)
都是林律師喜歡的法律劇,與大家分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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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佳瑩律師出版「娛樂法-影視音樂IP與合約爭議」一書,是台灣第一本娛樂法書籍,當中有更多精彩有趣的案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