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恒達法律事務所公告「娛樂法獎學金」申請辦法

恒達法律事務所「娛樂法獎學金」申請辦法

2021年9月通過

一、獎助目的:與電影、電視、音樂、遊戲等娛樂產業相關的「娛樂法」是一個專門的法學研究領域。隨著網路科技的進步以及串流平台的興起,娛樂產業的面貌深受科技影響而急遽改變,所面臨到的法律的挑戰更甚以往。恒達法律事務所為鼓勵學生從事娛樂產業相關法律研究,特訂定此獎學金申請辦法。

二、申請資格:自 2021 年 8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以娛樂產業(如電影、電視、音樂、遊戲等)相關法律議題撰寫論文,並取得國內碩博士學位者。

三、獎助方式:獎助名額至多三名。第一名頒給新台幣20,000元獎學金,第二名及第三名頒給新台幣5,000元獎學金。但同一份論文不得在別處申請獎學金。

四、申請程序:申請者應備妥以下文件,於2022年8月31日前寄送至恒達法律事務所:

(一)獎學金申請書

(二)碩博士論文電子檔

(三)碩博士畢業證書

(四)指導教授推薦函

五、評選過程:由恒達法律事務所律師組成評審小組議決,於2022年10月31日前決定受獎名單。

六、給獎方式:受獎人須檢具論文三本,並於本所舉辦的論文成果發表會公開發表論文。

七、恒達法律事務所保留隨時修改本申請辦法之權利。

獎學金申請書表格請下載附件

附件下載: F_20210903115517pcBBXc.PDF

林佳瑩律師出席教育部體育署「培育大專院校運動傳播人才暨影音資料庫規劃行政協助案」賽事轉播法務專家諮詢會議

林佳瑩律師出席教育部體育署「培育大專院校運動傳播人才暨影音資料庫規劃行政協助案」賽事轉播法務專家諮詢會議,就賽事轉播相關著作權及授權議題提供法律意見。

【新書出版】林佳瑩律師出版「時尚法-時尚產業的智慧財產權保護」一書

林佳瑩律師在2021年夏天出版「時尚法-時尚產業的智慧財產權保護」,是台灣第一本「時尚法」(fashion law)。以台灣的司法判決為對象,書中網羅了各種時尚設計產品的相關案例,值得時尚設計領域工作者以及智慧財產權愛好者一探究竟。

感謝著作權法專家章忠信教授、商標法專家許曉芬教授以及時尚作家郭仲津先生為書作序,及元照出版社多年來的持續鼓勵。

時尚法-時尚產業的智慧財產權保護

【緊急公告】2021年5月18日至7月26日,本所啟動異地辦公,調整上班時間為上午10:00至下午4:00

為因應COVID-19疫情進入第三級警戒狀態,本所啟動異地辦公,調整上班時間為上午10:00至下午4:00,並暫停提供茶水咖啡。造成不便,敬請見諒。

林佳瑩律師獲教育部「台灣智財加值營運管理中心」邀請,針對「時尚設計」領域分享智財保護及合約議題

林佳瑩律師獲教育部「台灣智財加值營運管理中心」邀請,針對「時尚設計」演講「用智財,LEVEL UP你的創意點子!」題目。林律師介紹了著作權、商標、專利等智慧財產權法及國內外案例,並分享常見的著作權歸屬、轉讓、授權等合約爭議,提醒設計師們應重視書面合約的簽署,以保護自身權益。

林佳瑩律師獲教育部「台灣智財加值營運管理中心」邀請,針對「產品設計」領域分享智財保護及合約議題

林佳瑩律師獲教育部「台灣智財加值營運管理中心」邀請,針對「產品設計」演講「用智財,LEVEL UP你的創意點子!」題目。林律師介紹了著作權、商標、專利等智慧財產權法及國內外案例,並分享常見的著作權歸屬、轉讓、授權等合約爭議,最後提醒設計師應重視書面合約的簽署,以保護自己的權益。

林佳瑩律師獲教育部「台灣智財加值營運管理中心」邀請,針對「數位動畫、視覺傳達」領域分享智財保護及合約議題

教育部「台灣智財加值營運管理中心」邀請林佳瑩律師針對「數位動畫、視覺傳達」演講「用智財,LEVEL UP你的創意點子!」題目。林律師分享常見的著作權歸屬、轉讓、授權及抄襲爭議案例,並呼籲設計師應重視書面合約的簽署,以保護自身的權益。

恒達法律事務所為鼓勵影視音樂娛樂產業的法律研究,設有「娛樂法獎學金」,請密切注意相關公告。

林佳瑩律師出版「娛樂法-影視音樂IP與合約爭議」一書,是台灣第一本娛樂法書籍,當中有更多精彩有趣的案例。

林佳瑩律師獲POP radio台北流行廣播電台《夢想起飛》節目邀請,分享「創業時所應具備的商標知識」

許多企業家在創業時專注於品牌行銷,卻忘了取得註冊商標的重要性。

建議企業家創業時,應注意以下事項:

1.提前申請商標。

2.針對自己的事業在重點的商品服務類別逐步提前取得註冊商標。

3.針對產品的銷售國家與地區提前進行商標布局。

4.如為合夥型態,建議應事前簽署書面合夥契約,並約定好註冊商標的權利歸屬。

林佳瑩律師獲「國立政治大學科技管理與智慧財產研究所」邀請,演講「成為文創領域專業律師所必要的修練」

林佳瑩律師獲國立政治大學科技管理與智慧財產研究所邀請,演講「成為文創領域專業律師所必要的修練」,分享十餘年來處理智慧財產權以及娛樂文創相關案件的心得。

林佳瑩律師獲「國立政治大學傳播學院」邀請,演講「娛樂產業的著作權與授權議題」

林佳瑩律師於國立政治大學傳播學院演講「娛樂產業的著作權與授權議題」。

娛樂產業的核心是「作品」,而作品一旦完成就獲得「著作權」的保障。因此,對於娛樂產業而言,著作權法是一定要認識的法律。舉凡著作權的歸屬、著作權的授權,建議都能夠事前以「合約」的方式規定清楚,否則日後極可能發生法律爭議。

本次的課程主要分為三大部分。

第一部分為「娛樂產業與相關法律」,林律師以「返校」涉及遊戲、小說、電影、電視劇、展覽等多元IP,以及「吉卜力開放二創」案例,介紹了「泛娛樂產業」與「IP開發」的概念。

第二部分為「著作權法的基本認識」,林律師介紹了原創性、著作種類、著作權內涵、著作權歸屬、著作權轉讓與授權,以及著作權侵權(抄襲)的判斷。所分享案例包括: TCA的logo設計、易安穩藥品包裝設計、集集列車石虎、馬世芳節目、「波奇貓 v. 妙可貓」訴訟案(法院認定未侵權)。

第三部分為「娛樂產業的著作權議題」,林律師分享了電影產業、電視產業、音樂產業、遊戲產業、ACG產業、A片產業的相關案例及著作權爭議。

例如魏德聖導演「台灣三部曲」電影募資、「角頭2王者再起」電影投資、「台北大空襲」劇本爭議、YoungGuns漫畫改編電影案例、007James Bond角色著作、灌籃二部侵權判決、「夢工廠Dream DVD」侵權判決、「情趣夢天堂」侵權判決、「挑戰101」電視節目版式判決(法院認定未侵權)、zootopia等案例。

關於「著作權抄襲」爭議,則分享了「藍又時 v. 王心如」音樂涉抄襲爭議(法院認定未侵權)、「寵我 v. 怪胎」電影涉抄襲爭議、「最難忘的同學會 v. 奇幻同學會」劇本涉抄襲爭議(法院認定未侵權)、駱以軍涉抄襲爭議、「武林群俠傳 v. 俠客風雲傳」侵權判決、「海神 v. 海神戰記」判決(法院認定未侵權)。

就「合理使用」部分,則分享了「谷阿默五分鐘看完一部電影」、「博恩TAIWAN」以及「帥到分手」(檢察官予以不起訴)等案例。

至於「著作權轉讓與授權」,則分享了「不標準情人 v. 當男人戀愛時」案例、「古龍楚留香傳奇」侵權判決、「超時空戰警3D」電影代理權爭議(法院認定未侵權)、「癡情玫瑰花2.0」改作爭議(法院認定未侵權)以及「 全球華人藝術網」等相關判決。

最後並分享娛樂產業律師應注意「避免利益衝突」以及「為當事人保密」之義務。而新聞媒體於報導娛樂案件時,宜理解產業如何運作,並以客觀立場為平衡報導。

恒達法律事務所為鼓勵影視音樂娛樂產業的法律研究,設有「娛樂法獎學金」,請密切注意相關公告。

林佳瑩律師出版「娛樂法-影視音樂IP與合約爭議」一書,是台灣第一本娛樂法書籍,當中有更多精彩有趣的案例。